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粟桂利、通讯员黄柳欣)4月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就生态环境执法开展跨区域合作,两地生态环境局于近日签订了《跨流域跨区域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共同维护好柳江流域水环境安全。
合作协议以柳江流域为重点,意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协议明确,两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将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包括跨市州界断面、市州界分水线联防联控,跨区域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查处,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联合处置等方面。
据了解,在联合执法合作基础上,两地还将持续深化交流合作,推动跨区域生态环保科研合作、资源共享,推进都柳江流域环境承载能力、环境容量分析评估,相互支持推动跨区域重大项目和产业实施,支撑保障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签订合作协议当日,两地生态环境局在柳组织召开座谈会,各业务部门就水环境管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监测与执法业务融合联动、环保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