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柳彬
柳城县委原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原县长余瑞军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畏不知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租赁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600余万元,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理想信念淡化,精神缺钙。余瑞军信仰缺失、腐化堕落,很重要的原因是其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松动,暴露出我县一些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不够、理想信念不牢的问题。对上级政策文件学习不深刻、贯彻不彻底,不善于从践行党的宗旨高度把握形势、研究问题、推动工作,放松了党性锻炼和要求,导致少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仍有发生。
管党治党虚化,责任缺位。案件反映出我县一些党委(党组)仍有重经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三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浮于表面,发挥监管作用有偏差,抓早抓小不到位。一体推进“三不腐”整体谋划和各部门深层治理统筹不够,“三不腐”治理融合性、联动性不够,致使少数领导干部自律自警意识淡薄,以身犯险,破纪违法。
权力制约弱化,制度缺失。余瑞军顶风作案,目无法纪,胆大妄为,与其作为一县之长,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难有较大关系。同时,制度落实不力、执行不严,使其有了可乘之机。说明我县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权力制约力度还需加强,制度建设存在短板、漏洞。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一体推进“三不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我将深刻理解和把握一体推进“三不腐”蕴涵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化标本兼治、综合施治,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监督和教育干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持续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一是强化“四责协同”,一体推进“三不腐”。把“三不腐”一体推进列入党委(党组)政绩考量,创新“廉情快递”精准快速反馈问题,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联动、形成合力,构建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整改问题的闭环,增强综合效应。
二是持续高压反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查办不收敛不收手行为,确保震慑常在。紧盯平台公司、医疗教育、项目建设、土地利用等政策支持力度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领域和环节,严肃查处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着眼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持续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梳理填补制度漏洞,推动各单位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针对余瑞军官商勾结的问题特点,进一步从制度机制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
四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全域深化清廉柳城建设,推动各清廉单元守正创新,强化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巩固拓展清廉建设治理成效。突出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创新纪委监委和组织部联合回访制度,深化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员干部以“八小时外”健康爱好抵制不良风气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廉洁齐家,带动社风民风正气充盈。
(作者为中共柳城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