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平台等公共区域不能擅自占用,否则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近日,有网友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公众号:liubaoweiquan)反映,鱼峰区文昌路南亚名邸小区有人拆除窗户及建筑墙体,还在公共平台上搭建钢架棚,已经施工一个多月时间。其他住户担心对整栋楼造成安全隐患,希望执法部门及时制止,依法查处并消除安全隐患。
装修扩建占用平台搭棚
这是怎么回事呢?6月30日上午,记者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来到该小区22栋的高楼层看到,该栋楼经营有酒店等商业业态,位于5楼的商铺正在装修,该层商铺外毗邻一处公共平台,拆除窗户及建筑墙体的地方有钢筋裸露,保留有几处支撑柱,平台上已搭建完成数十米长的钢架棚,现场摆放有脚手架等工具。据室内装修人员介绍,他们是老板请来装修的工人,至于为何要拆除窗户并在平台上搭建钢架棚,他们并不知情。
城管部门先后
两次开展执法
随后,记者将此问题反映至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很快,该执法局“查违”中队城管人员来到现场并说道,早在今年5月,城管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情况,到达现场勘察,发现该商铺用于经营酒店,当事方装修时因改变房屋外立面被责令整改,并下达相关执法文书。而当事方于近日在公共平台上搭建钢架棚的行为再次被叫停,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从现场情况看,当事方是为了扩建场地使用空间,而采取拆墙、搭棚的行为都已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因当事方涉嫌占用公共平台进行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目前,城管部门已下达调查通知书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违建“叫停不停”执法人员可依法查封现场
有网友提出,尽管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如果违建当事方仍继续施工该怎么办?城管人员覃先生解释道,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此外,查封施工现场的,可以采取粘贴封条、砌筑围墙或者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其他必要措施,将违法建设的施工现场(包括违法施工的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封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启封、动用。
昨日,记者从鱼峰区城管执法局获悉,涉嫌违建当事方表示,违规装修得不偿失,他们将依法及时整改。
全媒体记者 张捷 报道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