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罗妙)7月17日,我市印发《柳州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规定我市中小学实施专项招聘,制定教师招聘计划时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全市每年面向大学生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不低于10个,并且按照每年10%进行递增;乡镇中小学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招聘教师,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征求意见稿》在加强退役军人教师人才培训、畅通退役军人任职任教通道、搭建退役军人教师发展平台三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涵盖了退役军人在升学考试中按规定享受照顾政策,对自学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我市接收安置的3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发放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鼓励中小学优先聘用优秀退役军人担任专职或兼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军训实践教官、学生内务管理员、退役军人事务员等;除符合教师岗位基本条件外,初中及小学教师岗位,学历可放宽到大专等。
搭建退役军人教师发展平台方面,规定支持多元化发展,发挥退役军人教师优势,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在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中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将退役军人教师优先纳入教学专项能力培训计划;注重加强对“兵教师”先进典型的培树与宣传,释放正能量等。
具有到中小学任教意愿的退役军人,可到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