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韦斯敏)10月25日,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京举行,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我市1人获全国工会系统劳动模范,为此次劳动模范表彰中全区唯一上榜人选。
受到表彰的李丽明,是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从事工会工作18年来,她紧紧围绕公司转型创新破局、全面“2C”、推进“一二五工程”、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深化“我为员工办实事”主题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此次表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起,授予33个单位“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70名同志“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39名同志“全国工会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