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国务院公布的《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作为中国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条例》的施行将给柳州带来哪些变化?4月30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水利局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科负责人兰雯。
明确责权形成节水合力
兰雯说,读完《条例》,她最大的感受就是节约用水的责权更加明晰。除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工信、住建、市场监管、园林等多部门也要根据职能分工,在农业节水技术、工业用水技改提升、用水活动监督检查和园林绿化节水方面发力。
如《条例》明确由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具体名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节水技术等。
加快企业节水降耗步伐
柳州的水资源比较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径流主要集中在4月至9月,而10月至次年3月少雨少水,常易出现干旱灾害。同时柳州又是一座工业城市,工业企业众多,开展工业节水对节约水资源至关重要。
市水利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23年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达96.0%,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在兰雯看来,新施行的《条例》明确了工业企业用水不当的处罚条款,这将加快企业通过各种措施节水降耗步伐。
如《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提到,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水平超过用水定额,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节水改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未回收利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引导大众形成节水消费观
据观察,柳州不少消费者在选购电器设备时,会关注产品上张贴的中国能效标识。
《条例》提出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并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用水产品;鼓励对节水产品实施质量认证,通过认证的节水产品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这将引导更多消费者形成节水消费观。
据了解,201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四批水效标识实施目录,将坐便器、淋浴器、净水机、智能坐便器、洗碗机、水嘴等6类生活用水产品纳入水效标识管理。目前,水效标识设备备案企业超过1.1万家,备案产品型号11万多件。
全媒体记者 宋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