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场监管、派出所、村委等,对暗藏在柳南区太阳村镇长龙村琉璃屯一处简易厂房内的“炼油厂”进行查处,当场查获60桶约3000升的餐厨垃圾油脂。
10月23日中午,有市民向政府部门反映,有人在长龙村琉璃屯一间简易厂房内存放餐厨垃圾并炼制餐厨垃圾油脂,希望核查处理。接到市民举报线索后,柳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随即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抵达现场,看到厂房内有3个铁制锅炉和数十个塑料桶等物品,其中2个锅炉里装满餐厨垃圾油脂,厂房外的排污沟里还有不少餐厨垃圾残渣。现场没有当事人在场,执法人员将“炼油厂”查封,查获的餐厨垃圾油脂移交给有收运、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违者,除责令改正外,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这个“炼油厂”生产了多长时间,炼制的餐厨垃圾油脂是否流入市民餐桌?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本报通讯员 韦德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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