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花爆竹销售点附近80米以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除了张贴这个警示标语外,还要注意提醒周边的居民和其他店铺的人员,以免发生危险。”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与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一起,在鱼峰区雒容镇新城路的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李丽对销售点负责人做出提醒。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点存量大,所以在检查时必须小心谨慎。”李丽边说边检查在售的烟花爆竹产品。
“网红‘加特林’烟花有卖吗?”鱼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何洛问询并表示,这类网红烟花必须是合格产品才能销售。销售点负责人周女士回答,她并未售卖这类烟花,但有其他网红产品——瀑布式新型烟花在售。李丽立即用手机扫码查看该新型烟花的相关介绍及燃放效果等。
“初步判断,这个瀑布式的烟花属于禁止经营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建议退回厂家处理,不能再继续销售。”李丽解释,按厂家的介绍,这个烟花燃放前需要悬挂至一定的高度,点燃后火花呈瀑布状下坠,类似于垂柳等异形效果,这是属于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
随后,李丽又发现了另一款筒体呈扇形非垂直发射的组合烟花产品,要求商家一并下架处理。
李丽表示,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时,应注意查看产品说明和燃放效果(可通过手机扫码查看),不要购买火花呈扇形、垂柳或S形等非垂直发射的组合烟花、需要垂挂安装的瀑布烟花等非个人燃放类产品,以免在燃放时发生意外。该销售点负责人周女士表示将立即下架这些产品,停止销售。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雒容镇盘江路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发现该销售点负责人没有及时张贴新的安全生产培训证书,遂要求其进行整改。经查,其证件较完备,但未及时更换。李丽表示,烟花爆竹销售不能马虎,否则后果严重。当天下午检查人员还检查了雒容镇另外3家烟花爆竹销售点。
市应急管理局统计,近期该局先后检查了部分县区乡镇的19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发现存在销售异形产品等问题和隐患,均已要求销售点进行整改。目前,该局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的售卖及存储等环节的检查,确保各环节的安全。同时也提醒市民,购买时注意查看烟花爆竹的相关生产信息、合格标识、燃放提示等,确保燃放安全。
全媒体记者 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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