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原有厂房就不用办手续吗?答案是否定的。3月21日,在瑞龙路与西外环路交会处,一处未经许可就擅自改建的厂房被柳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依法拆除。
2月中旬,执法人员巡查至瑞龙路与西外环路交会处时,发现一个在建设的钢架棚,面积376平方米,已立好钢架棚柱子和顶部框架,开始盖瓦。建设者覃某说,该处原来也是一个钢架棚,因使用时间较长,棚子破损漏水,他以为改建厂房不需要办理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了。因钢架棚涉嫌违法建设,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调查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
然而,覃某不仅没有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也没有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几天后,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发现钢架棚已全部盖上瓦片。随后,执法部门采取旁证见证方式进行立案调查,证实该钢架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为及时消除影响,也避免当事人继续建设造成更大的损失,执法部门采取即查即拆措施依法对钢架棚实施拆除。
本报通讯员 韦德盛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