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罗妙报道摄影)近日,广西正式推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政策,即全区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并将追溯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方可进行结算。5月9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目前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已实现“无码不结”全覆盖。
当天,记者到城中区连塘路一药店看到,收银台旁“卖药必扫码,买药请验码”的提示标识格外醒目。工作人员需先扫描药品包装上的追溯码,才能完成结算流程。未赋码药品一律禁止销售,相关情况还将同步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记者选择了一盒药品,使用手机扫描包装盒上的追溯码,随即出现绿色背景的查询界面,清晰地显示“药品追溯码验证通过”的提示。记者点击界面按钮,还能获取扫码人数、药品有效期、生产信息、使用信息等关键内容。此外,购药小票上也明确显示药品追溯码编号,方便消费者核对。
该店店长贾传利介绍,门店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采集追溯码,并向我市医保信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才能进行结算,这一过程不会影响正常的医保待遇结算报销。针对历史库存中无追溯码的药品,该店统一上报医保信息平台,完成追溯码补录后才能销售。这一举措,不仅进一步规范了药店销售行为,还切实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
据悉,我市自2024年起积极推动定点医药机构的追溯码接口改造工作,同年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均已实现追溯码数据采集。药品追溯码就像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每一盒药品都有其独一无二的编码。该追溯码从药品生产出厂就被赋予,贯穿药品生产、流通、销售整个过程。一旦出现假劣药、“回流药”等问题,监管部门就能借助追溯码快速锁定问题药品,精准打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市医保中心提醒,市民买药时,可在国家医保局官方平台手机软件中点击“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选项,扫描药品追溯码进行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