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李斌)“我要投诉,有人在河边砍树,砍下来的树木堆得到处都是。”近日,有市民拨打水上综合执法支队投诉电话,反映有人在鱼峰区阳惠路江四村河岸排水口附近砍树,严重破坏了柳江沿岸的绿化环境。执法人员接到市民投诉后,立即前往现场对案件进行调查。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河岸边已有数棵树木被砍伐,现场杂乱,砍下来的木头随意堆放,地面上散落着大量树枝,于是立即上前制止工人作业,并要求工人出示相关审批手续。工人无法出具手续,只能联系雇主将现场情况告知。在询问情况过程中,执法人员了解到工人们均受雇于社湾村村民银某,他们也不知道办没办手续。
随后,雇主银某到达现场,向执法人员出示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因为怕弄丢,就没有给工人保管。执法人员仔细核验许可证和材料,确认银某砍伐树木的合法性后予以归还,并提醒他做好后续河岸清理工作。
在河岸边堆放树枝树干极易堵塞河道,影响河道行洪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此外,砍伐树木未及时清理的残枝败叶也可能腐烂污染水体,或成为病虫害的滋生地,对沿河生态环境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