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刘心蕊)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广西自然资源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第一批)》。“三江侗族自治县探索依据村庄规划充分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作为典型案例入选,为本次全区入选的4个案例之一,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该县立足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实际,着眼生态资源和民族文化的丰富多样性,在规划中统筹考虑侗族特色村寨保护、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空间治理需求,构建起具有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的乡村规划实施体系,充分保障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据悉,三江根据资源禀赋和区域条件,把林溪镇平岩村、高友村,古宜镇泗联村等5个村庄确定为自然资源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推进试点,并积极开展挂点服务规划师试点工作。截至2024年底,三江已完成134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绘就美好蓝图。
村庄规划的实施有效激活了乡村发展动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产业转型、传承侗族文化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以林溪镇平岩村为例,通过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统筹布局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空间,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民宿、农家乐等旅游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去年游客接待量高达161万人次,带动3000余名村民实现家门口创业就业,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村集体经济收益均有明显提升。
同时,高基瑶族乡桐叶村、古宜镇泗联村、林溪镇高友村、程村乡大树村通过规划引导和协调用地,先后建成了“万亩茶园”农旅融合项目、稻渔综合种养基地、茶旅研学基地等项目,有效盘活土地资源,促农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