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通讯员韦德盛)近日,柳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航三路发现一辆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
当天上午10时许,该局综合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航三路与航岭路交会处一工地时,发现工地上有一辆轻型货车正在装载建筑垃圾。调查得知,该车是施工方请来运输建筑垃圾的,但不知该车辆是否具备运输建筑垃圾的相关手续。
执法人员依据经验判断,该车可能是一辆“野马车”。执法人员经电话联系车主询问,车主承认其运输建筑垃圾并未办理相关手续,称自己正在其他地方办事一时无法返回现场。执法人员耐心向其宣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有关规定,并告知其若不配合执法工作,执法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其间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车主韦某听了这番话当即返回现场配合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表示,依据《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立案调查后,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