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威
近日,网友“Sholmes”(即市民高先生)向“晚报微姐”(微信号:lzrbwj)反映称,他在3月8日上午8时许,将车辆停放在潭中东路5号前人行道上的停车位里,一直到当天18时许才将车辆开走。按该处停车位公示的收费标准,他应该交纳12元停车费。但该处停车位的收费系统却显示他当天15时许曾将车驶离,然后在16时再次驶入,最后才在18时许离开,因此多产生了一笔2元的停车费。明明只停了一次车,却被收了两次钱,他认为自己被多收停车费了。
10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处停车点,看到该处确实有收费公示牌。按牌上的信息,停放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按2元/辆收取。在当日7时至19时时段内,连续停放超过7小时的,最高限价12元。超过19时后,车费按2元/小时累加,最高限价为20元。当日23时至次日7时,为免费时段。因此,按高先生的说法,他的车辆没有移动过,应该只收取12元,怎么会出现车辆进出记录,继而产生第二笔停车费?高先生表示,8日他已经将这一情况在线上进行反映,但当天未收到回复。
10日上午,记者来到停车点的管理单位采访,了解具体情况。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答复,经调查,此次的收费应为12元,多产生的一笔2元停车费为系统出错所致。当时可能是发生了网络故障,导致系统错误地记录了该车两次停车信息。
对于高先生在线上反映情况一事,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已在后台看到相关信息。经过审核,目前已将多收的2元停车费退还给了高先生,并向其致歉。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直接在微信小程序上或者通过客服热线进行反映,管理单位会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