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覃珩 通讯员 温添霖
晚报讯 “跑分”遇上“抢劫”,“黑吃黑”的结果就是被一窝端。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黑吃黑”诈骗案件,维持一审原判,判处黄礼鹏等14名被告人犯抢劫罪、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上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9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2021年,民警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自己被人持棒球棍、辣椒水威胁后抢走了4张银行卡和7部手机。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将其全部抓捕归案。
民警经深入侦查后发现,这起抢劫案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被抢劫的男子罗某长期从事网络“跑分”、买卖银行卡等违法活动,而此次抢劫的起因,是违法提供银行卡给罗某“跑分”的人起了贪念,决定趁机抢走用于“跑分”的银行卡内的违法资金。
同年9月,谭某带卡主到柳江区帮罗某“跑分”,吴某等人带人在“跑分”点附近等候接应。当谭某发现有大笔现金进入卡主的银行卡后便通知吴某,吴某随即带人冲入“跑分”点将罗某用于“跑分”的手机和银行卡抢走,之后将其银行卡内共计20余万元进行分赃。
根据几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警方发现,这是一个分工明确的团伙,真正策划的头目另有其人。
警方顺藤摸瓜发现,黄礼鹏才是这次“黑吃黑”剧目的“导演”,当他知道罗某需要卡主及银行卡进行违法资金流转的消息后,便召集吴某、谭某和苏某等人组成团伙,设局抢劫罗某。
黄礼鹏团伙利用涉诈骗嫌疑人被抢后不敢报警的心理,专门设局抢劫“跑分人”。警方调查发现该团伙曾在南宁、柳州等地实施多起抢劫案。
2021年8月,该团伙在南宁市手持砍刀闯入酒店抢劫“跑分人”的手机、银行卡和身份证等物品后驾车离开;2021年9月,安排卡主在某酒吧帮助“跑分”,待资金转入卡主银行卡后,将资金转入基金账户进行分赃;2021年10月和11月,分别以“跑分”名义,抢劫“跑分人”的银行卡等物品。
根据犯罪事实,法院判处黄礼鹏等14名被告人,犯抢劫罪、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处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