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杨好好
晚报讯 孩子在游乐场游玩时不慎受伤,谁该负责?今年6月,柳江区一名10岁男孩小李(化名)在某体育中心水上乐园嬉戏时不慎摔伤,导致两颗牙齿脱落。小李父母向柳江区司法局拉堡司法所申请调解。近日,在人民调解员的介入下,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以达成双方满意的调解结果。
据了解,从今年6月开始,小李的父母每周都带小李来该水上乐园游玩两三次。8月的一天,小李照例在水上乐园游玩,李先生在园外等候。小李在玩“水上滑道”项目时,不慎从滑道上摔至泳池内,鲜血直流,在被紧急送往市工人医院后,被诊断为两颗门牙完全脱位,门牙唇侧牙槽突伴牙龈撕裂,并且无法再生,今后只能进行义齿修复并定期更换,待成年后方可永久修复。
意外发生后,水上乐园垫付了1000元治疗费用。同年9月,双方同意就孩子的伤情到医院了解详细的治疗费用。医院就当前情况初步预算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约每颗牙齿7000元,小孩缺失牙齿的后续治疗费用约1.8万元。
近日,拉堡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在受理该案件后,认为水上乐园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水上乐园须承担侵权责任;事发时,李先生作为监护人,在无法全程看护的情况下让小孩下水在游乐设施上玩耍,主观上存在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调解,水上乐园同意一次性赔偿李某受伤小孩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后续治疗费共计20000元。至此,双方就本案再无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