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
消费者覃女士与某建筑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全包”的装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款2万多元。然而,签完合同她才发现,合同里并没有约定装修材料的品牌。此时,若她主张终止合同,则需被扣除合同总价款的20%(近2万元)作为违约金。权衡之下,她只好选择履行合同继续装修。10月26日,《柳州晚报》04版以《合同藏猫腻 管理有漏洞》为题,报道了市场上关于装修潜在风险的相关调查。文字游戏、隐藏增项、偷工减料等装修问题屡见不鲜,许多业主特别是首次装修的业主直呼“外行人玩不过内行人”。笔者认为,商家应该多一点真诚,不要玩套路。
商家不可利用信息差,对消费者进行“降维打击”。某些装修公司在行业沉淀多年,熟知装修内幕,知晓哪些环节有“可操作空间”,于是利用消费者不懂行业的信息差,与消费者签下“霸王条款”,玩起了套路,增加消费者义务、减少自身责任,对消费者进行“降维打击”。例如,装修公司口头承诺使用某品牌瓷砖,但合同中仅列出铺砖这个工序,故意不点明品牌或不标明具体价格。当消费者发现问题主张维权时,却因为合同条款不明而吃了哑巴亏。笔者认为,装修行业协会应承担监督责任、提升行业标准,可以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作为参照,让消费者有本可依,能够一眼识别“霸王条款”,避免掉入合同陷阱。
商家经营时应多些真诚,而舆论不应成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笔者注意到,一些消费者面对合同纠纷、降标减配、偷梁换柱等装修问题时,由于与装修公司沟通无效,于是通过施加舆论压力来倒逼问题的解决。诚然,舆论所形成的强有力的监督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但不应该成为“唯一途径”。装修公司应意识到诚信立业的重要性,面对问题应与消费者主动沟通、积极协商,而不是拖延不作为,等到舆论发酵后才处理。总而言之,商家要克服拖延敷衍、清除自身猫腻,只有信守承诺、规范施工,才能获得消费者信任,从而在行业内树立良好声誉,源源不断地吸引顾客。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制定严格的行业法规,对装修公司进行规范要求,提升行业契约精神,一旦发现不规范的行为便予以严厉打击,推动装修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