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捷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禁渔期从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间,我市行政区域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内,禁止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禁渔期间,执法人员将重点加强对渔船集中停泊点、鱼类产卵场水域、水利枢纽上下游,以及省、市、县交界水域的巡回检查,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和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大力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查处违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据了解,2023年禁渔期,我市共查处违法案件51起,增殖放流鱼苗75万尾。打击非法捕捞与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两手抓”,旨在进一步优化柳江水生态环境,为鱼类繁殖提供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