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韦苏玲
晚报讯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并公布第八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共134处。我市有10处文物保护单位位列其中。
这10处文物保护单位涉及4处古建筑、1处石刻、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分别是位于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宋代至清代的融城古城墙及望江楼,城中区公园街道清代的柳州清真寺及石刻,融安县大良镇清代的西村陈氏宗祠,三江侗族自治县良口乡清代的南寨杨家祠堂,城中区静兰街道宋代的陆道岩摩崖石刻,融水苗族自治县拱洞乡民国的平卯碉楼群,三江侗族自治县程村乡1919年的杨登嵩故居,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1930年的三江县红七军活动旧址(亮寨桥),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1941年的八斗桥,柳城县龙头镇1945年的《柳州日报》柳城分社旧址。
截至目前,我市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8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4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3处。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划定具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落实保护措施,妥善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