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威
通讯员 苏葵
晚报讯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联合鱼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鱼执法行动。
在柳江里雍段和白沙段,执法人员主要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电鱼、捕捞等非法捕鱼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在航道内放置渔具等危害船只通航的情况进行整治。在查处过程中,清理出捕鱼地笼30多个,销毁电鱼竿4副,收缴电鱼的电机1台,教育劝离在航道内违规的垂钓者1名,放生渔获物15公斤。
执法人员还向周边居民和渔民普及禁渔期的相关法律法规。据了解,我市今年的禁渔期从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其间不得进行捕捞行为。另外,对电鱼、毒鱼、使用禁用渔具(地笼、绝户网等)进行捕鱼的行为将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势,确保柳江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