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斌
晚报讯 “这堆垃圾终于清走了,希望以后没有人再来这里乱倒垃圾。”昨日,记者回访柳南区新翔小区5栋,看到此前市民反映的建筑垃圾已经清走,路面恢复整洁。
4月5日,本报04版以《居民区垃圾堆近半年无人清理》为题,报道了柳南区新翔小区5栋附近一处垃圾堆的情况,引起执法部门与街道社区的重视。记者了解到,执法人员随后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安排车辆,清理该处垃圾堆,确保路面恢复干净整洁。
执法部门提醒,根据《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私自倾倒建筑垃圾属违法行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市民应将建筑垃圾堆放至临时堆放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建筑垃圾混合倾倒。如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