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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2日

预付课时费后课不得上钱未得退

律师:机构经营者涉嫌欺诈,消费者可报警或向法院起诉

机构原地址。

○○全媒体记者 冯浩

近日,市民杨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她为家中7岁、患有自闭症的孩子,在智臻儿童发展中心报名了线下康复课程。在康复机构负责人以“优惠充值”为噱头的诱导下,她多次预付了课时费。然而,如今课程无法正常开展,预付的钱款也难以追回。记者就此展开走访调查。

机构负责人多次诱导消费者预付课时费

杨女士说,2024年8月,她在网络平台看到智臻儿童发展中心发布的宣传信息。考虑到孩子需要专业康复课程,她便带孩子前往该机构报名。短短几个月内,她多次向该机构支付课时费,累计金额达13900元,整个过程中双方并未签订任何合同,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和大量的转账记录。

“康复机构负责人梁女士每个月都跟我说有优惠活动,名额有限,让我抓紧充值。我出于信任,就预存了课时费。”杨女士说。

然而,今年2月底,梁女士又向杨女士提出一项“特殊服务”,声称自己有关系,有一个独家名额可提供给杨女士,还说某公司会有一笔5万元捐款,将以现金形式发放,但前提是杨女士在该机构预存的课时费总额达到3万元,所以还需再支付16100元。杨女士心动了,于3月2日向其转账16100元。

不仅如此,梁女士还承诺,若5万元捐款未到账,预存的钱会原路退回。但截至目前,这笔捐款毫无音信。杨女士心急如焚:“每次我一催,她就说马上发放,可始终没下文。我要求退还预存的钱,她又以正在办贷款、正在卖黄金等各种理由推诿。”

杨女士透露,目前该机构已闭店,她充值的课时费已无法继续使用。在杨女士多次催促下,梁女士仅退还了部分金额,扣除此前已使用的课时费,仍有14050元未退还。

机构不排课也不退款

记者了解到,该机构的原地址在市第二十五中学校门口,后搬迁至鱼峰区金科天宸7栋2单元102室。记者走访发现,两个地址均未见营业,原地址门店招牌“智臻儿童发展中心”尚未拆除。搬迁后的地址未见招牌,但院内散落着几个儿童玩具。

走访期间,多名消费者向记者提供了与梁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梁女士常以“天花板漏水”等理由拒绝提供课程服务。当消费者要求退款时,梁女士虽表面答应,但又以“手机掉粪坑了”“今天在外地”等借口搪塞,始终未完成退款。

和杨女士有着类似遭遇的黄女士说:“此前,梁女士跟我说有续课优惠活动。我本来还有一些剩余课程,但在她多次劝说下,我又充了3000元。结果年后回来,就说没开课,一直拖着,既不退钱也不上课,发消息也经常不回。”

另一名消费者陆女士则表示,目前梁女士还欠她3800元课时费,既未退费也未安排上课。2025年1月,梁女士称有优惠活动,交6000元可让孩子上课到4月,但陆女士付款后发现,该机构总是未能正常安排上课。陆女士要求退费时,梁女士嘴上答应,可到了退款期限,又找各种理由推诿。

据悉,这些消费者组建了一个微信维权群,目前群内有8人。他们质疑梁女士存在违约和欺诈行为,涉及金额从2000元至1万多元不等,已有消费者拨打12315反映情况,及向公安机关报案。

机构负责人:经营不善致停业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联系到该机构负责人梁女士。针对“为何收取款项后却无法继续提供服务”这一问题,梁女士称,因机构经营不善以及师资等问题,目前正在计划注销营业执照。

梁女士表示,因合伙人撤资,目前她手上资金较少。不过,她已答应杨女士将于两个月内完成退款,同时也向其他消费者承诺会予以退款。对于记者提出的其他疑问,梁女士并未过多回复,只表示:“我与他们沟通好了,我会去打工赚钱还债。”

记者通过“企查查”App了解到,柳州市智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一条税务风险,曾被相关单位列为税务非正常户。

律师:预付式消费违约涉嫌欺诈

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维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既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的行为,应构成欺诈,消费者请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惩罚性赔偿责任表现为经营者向消费者退一赔三。

本案中,经营者梁女士收取了杨女士、黄女士、陆女士等人的课时费后,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经多次催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收了预付款后,承诺退款却又多次找理由逃避债务,涉嫌欺诈。本案可能存在梁女士虚构事实骗取客户的钱财,涉嫌诈骗罪。同时违反民事法律和刑法规定的,应当遵循“先刑后民”的原则,建议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记者还采访到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其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支付的合理费用。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一是要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二是应当与经营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退款方式等事项;三是要警惕机构虚假宣传;四是要及时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妥善保管好协议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备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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