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冯浩
近日,鱼峰区联盟新城小区38栋业主何先生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他购房后,房开的交房时间一拖再拖,于是多名业主起诉房开逾期交房;而交房后,房开方又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1.房开方“记仇”?部分业主办房产证遇阻
何先生介绍,2019年2月,他在联盟新城小区分期购置了一套价格75万余元、面积100余平方米的商品房,并与房开方广西三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开方应于2020年12月20日交付房屋,但实际交房时间却延迟至2023年4月10日。为此,何先生对房开方提起民事诉讼。
鱼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房开方实际逾期交房503天,需向何先生支付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57102.3元,且此后违约金应继续计算至房屋实际交付之日止。
2024年年初,何先生装修入住后,已按合同规定向房开方交齐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却一直未收到房开方关于办理房产证的通知。直至近期听说有部分业主已成功办理房产证,他才心生疑虑。
何先生了解到,今年3月底,房开发布了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消息,但他未收到电话通知。该消息显示,该小区38栋已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并要求业主在2025年7月30日前补交相关材料和费用,否则属于违约。
4月25日,何先生携带齐全资料,包括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前往房开方办公室办理手续,却遭到拒绝。房开方工作人员既不接收资料,也不提供办证委托书,这明显不符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日内,将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报房屋交易机关及不动产登记机关备案。
何先生认为,自己符合办证条件,但办证受阻。“按照他们发的消息,我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他们却不接收,这不是故意让我错过办证期限吗?”
房开方为何不收何先生的办证材料?“房开跟我说,之前起诉过他们的业主都不收资料,没有起诉过的就正常收。”何先生说,在小区物业微信群中,还有一些业主也表示遇到了类似的办证困难,并且都曾因房开方逾期交房而提起过诉讼。截至目前,何先生既未获得任何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赔偿,也未能办理房产证。
2.房开方对此不作回应 对部分业主设“特殊门槛”
5月13日,记者前往该小区房开方办公室了解情况。办公室内仅有两名工作人员值班,两人均拒绝透露姓名,并表示不接受采访,只告诉记者:“我们是可以帮业主办房产证的,只是有一种类型的业主需要跟我们的律师协商,因为这些业主跟我们有过纠纷。公司律师给了我们一个名单,我们就按照这个来执行。让这些业主找律师过来协商,若双方协商好了,该办理就办理。”
然而,对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等问题,两名工作人员均拒绝作出回应。
记者通过“企查查”App了解到,广西三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司法案件数量569条,90.33%的案件案由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其中关于逾期交房的案件占多数。另外,2025年4月18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华被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
3.律师:业主维权需走法律途径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业主何先生办理房产证需携带房开方委托书、首次登记通知单及合同、税票等材料。根据何先生提供的信息,其所在楼栋已具备办证条件,但房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涉嫌违约。另外,此事属于合同纠纷,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从柳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获悉,此前已有该小区业主反映类似问题。柳东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处回应称,关于拒收材料一事,据开发商反馈,因双方存在纠纷,相关事宜需由双方律师对接解决。建议双方按合同履约,如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维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结合本案分析,何先生等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首先,针对人民法院已判决的逾期交房违约金,若房开方至今未履行,业主有权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房开方支付违约金及可能产生的迟延履行利息。其次,关于房开方以“存在纠纷”为由拒绝配合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已涉嫌违约,业主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要求房开方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因拒绝办证导致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因逾期办证产生的损失等。鉴于房开方态度消极,建议何先生及其他业主尽快整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房开方。
目前,何先生已联合多名业主组建微信群,计划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