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
“先是不给我取消订单,然后又逾期不送货,哪有这样做生意的?”22日,市民覃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18977221234或lzwbwq)反映,今年3月的一天,她在我市一家家具店花6000多元订制了3张床,在付款几个小时后,她提出取消订单,商家竟然这样对待她。这是怎么回事呢?记者进行了采访。
一笔买卖,双方都不愉快
覃女士说,她装修好新房,在购买家具的时候,买了两张皮面的床。但她丈夫有不同意见,说皮床容易掉皮。而且因家里共有3间房,还需要购买一张床,于是今年3月底的一天,她就到柳南区一家家具店逛逛。销售员听说他们不喜欢皮床,就对她说可以将她家里的两张皮床运到店里让店员帮卖,然后从店里购买3张木床。
覃女士听到销售员这么说,就同意购买木床。经过讨价还价,当天傍晚6点半左右,她支付了6000多元,订购了3张木床。当晚,她回到家将情况跟丈夫说了,丈夫提出:销售员并没说多长时间能将皮床卖掉,万一一年都没卖掉呢?她一想,也觉得这是个问题,于是当晚9点多钟,她联系销售员,提出取消订单的要求。
然而,次日家具店负责人却以“已经下单生产了”为由拒绝取消订单。到4月15日,见商家不愿取消订单,覃女士只得提出,那就按订货单约定的5月1日送货。然而5月1日那天,商家并没有按时送货;她等到5月中旬,商家仍没有送货。
无奈之下,近日,覃女士将情况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经协商,商家同意让她到店里选一张木床,另外两张作退款处理。
然而,又有新的情况出现。“我们看中的不给选,还指定我们选不喜欢的,哪有这样的道理!”覃女士说,这是商家故意在刁难她,双方最终不欢而散。
记者介入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3日下午,记者和覃女士一同找到那家家具店。
该店负责人表示,订货单上已注明“订制产品不退不换”,但他们还是允许覃女士换一张其他型号的床,并退回剩下的钱,已经算作出了让步,并不存在故意刁难之说。
记者提出:既然已经下单生产了,为何未能按时送货?该负责人说,主要是此前覃女士提出过取消订单的要求,他们担心送过去,覃女士也会以各种理由不收货,所以就没有送。
经记者再三协商,商家这才答应覃女士的要求,即按双方此前签订的订货单所填的木床的型号,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一张没有质量问题的木床送到覃女士家,并在5-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退给覃女士。双方还就此签订了补充协议:如不按时送货,覃女士有权要求全额退款。
律师:商家逾期不送货属违约
那么,商家提出的“订制产品不退不换”是否合理呢?
广西万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阳萍认为,定制或订制商品因具有特定人身或财产属性(如尺寸、颜色等个性化要求),通常被认定为“不宜退货的商品”。商家在订货单上注明“订制产品不退不换”,且经消费者本人签字确认,因此应视为双方已达成合意,双方应遵守这一约定;如无法定的退货理由(如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消费者仅因“不想要了”就提出解约,不构成法定解除权;商家对此以“已下单生产”为由拒绝,是合法行为。
然而,商家以消费者曾经要求退货为由,就延迟履行合同义务行为,未按时送货,这就构成了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未按时送货构成违约,消费者可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延迟送货造成的损失,如逾期不送货的时间超过可容忍期限的,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买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