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帅君
近日,鱼峰区西江路新叶城小区业主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小区8栋负一层和负二层每逢雨天便“冒水”,业主下楼取车都要蹚水而行,这给他们的正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让他们对房子质量问题深感担忧。近日,记者到该小区进行了走访调查。
1 业主: 负一层漏水问题持续半年了
5月23日,记者来到新叶城8栋2单元负一层电动自行车充电区,看到地面仍有积水,还能听到水滴落下的滴答声。负一层的电梯间和停车场出口处,已用沙包围挡起来,积水最深处约有10厘米。
正在取电动自行车的李女士说,负一层虽然为电动自行车车主提供充电服务,但地面湿漉漉的,业主们担心这样的用电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她希望房开能主动向业主说明实际情况,尽快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让业主能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用电环境。
8栋2单元的业主梁先生对记者说,小区负一层停放电动自行车,负二层停放汽车。近期正值雨季,负一层到处是水,小区业主下到负一层取电动自行车时,都得蹚水去取,极为不便。他还表示,这种情况已持续半年了,可物业和房开一直没有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来。
2 物业:房开承诺做好整改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
该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负一层和负二层的相关手续尚未移交,还属于房开管理,物业只能将业主反映的情况反映给房开,并积极协商处理办法。
新叶城营销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8栋负一层、负二层出现冒水、漏水的情况,是因为绿化水和雨水灌入墙体。房开目前正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做好负一层和负二层的快速排水工作。房开此前已进行过一次补漏,但现在这个问题又有反复。他们已邀请原设计单位的专家对漏水情况进行实地勘察,现已制定好整改方案,即将进入实施阶段,承诺尽量在7月底前完成整改。
3 律师:业主可依法维权索赔
广西万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阳萍指出,小区内地下楼层漏水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如果是因房屋质量缺陷导致漏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开发商需承担保修责任。若开发商未及时整改,导致业主遭受损失(如电动自行车充电存在安全隐患、出行不便等),业主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负一层充电区积水存在消防隐患,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开发商或物业必须确保相关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若开发商未按期整改,业主可向小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维修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