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黄村村及周边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河北新村地块二)”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
因实施“柳州市黄村村及周边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河北新村地块二)”项目建设,需征收河北新村一区131号-281号,河北新村二区1号-184号,河北新村塘边巷1号至14-1号,北站路116-3号,北站路东二巷1号、北站路东二巷16号-19号等房屋。因上述部分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不明确,现请上述房屋相关权利人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30日内凭房屋权属证明、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前往项目房屋征收现场办公点(河北新村一街一区281号一栋2单元101)明确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尽快与柳州市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协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逾期不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相关权利人不明确。
特此通知。
柳州市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