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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2日

“一庭两所”联动调解显效果

鱼峰区人民法院雒容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两起人身侵权案件

○○全媒体记者 杨好好

晚报讯 拦住想违规进入小区的业主车辆却被对方打伤、因听不懂销售者说的方言而产生肢体冲突,近日,两起人身侵权案件在鱼峰区人民法院雒容人民法庭联动司法所、官塘派出所的调解下画上句号。

老刘(化名)今年60岁,在雒容镇某安置小区做安保工作。今年5月13日晚10时许,老刘正在门岗值班,业主黄某驾驶车辆归来,要求老刘开门放行。但是该小区有规定,老刘值守的门岗只能出不能进,于是老刘劝说黄某改由其他门岗进入。当时黄某处于酒驾状态,在酒精作用下与老刘发生争吵,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老刘左右肋骨均有不同程度骨折。官塘派出所民警介入后,认定老刘的伤情构成轻伤。

对于该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官塘派出所先是联合雒容司法所对二人进行调解,但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首次调解以失败告终。此后,双方当事人二度申请调解,雒容人民法庭启动“一庭两所”联调机制,三家单位先是复盘案件经过,研判案件细节,并对责任划分进行多次探讨,认真计算了赔偿项目标准。在此过程中,雒容法庭诉讼辅导员欧阳九林还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一边告知黄某其行为的违法性,一边找出类案推送给老刘,劝其回归理性维权轨道。

在多方推动下,老刘将民事赔偿诉求从40万元降至26.8万元,最终以黄某赔偿21万元结案,圆满解决了本次民事赔偿问题。而黄某涉嫌的刑事责任,则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在另一起案件中,两名当事人系销售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消费者当天到雒容镇某市场水果摊购买水果,认为摊主卖得贵,于是讲价。双方因方言交流产生误会,消费者以为摊主要强买强卖,二人从而产生肢体冲突,销售者在冲突中受伤。

雒容派出所接警后,邀请雒容法庭、雒容司法所启动“一庭两所”联调机制,经过法官释法说理,双方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消费者向摊主赔偿医疗费100元。

据悉,今年以来,雒容人民法庭“一庭两所”联调各类案件24件,其中因伤害导致民事赔偿案件6件,占联调案件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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