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养老金?如何缴纳、怎么领取?本期“螺小保说社保”为市民解答关于个人养老金的疑惑。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能再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该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有意参加的市民该如何操作?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再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缴费方面,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可按月、分次或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资金存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后,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相关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特定平台向社会发布。
“个人养老金采取递延纳税优惠,在缴费、投资、领取三个环节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该工作人员介绍,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当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可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李汶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