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威
“楼上漏水已经有6年了,今年5月以来愈演愈烈,还出现了滴水的情况,实在是难以忍受。与楼上的业主多次协调处理,他却有另外的说法。”7月1日,市民陆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求助称,她6年前购买了三中路92号大院33栋1楼的二手房,发现厕所疑似漏水,今年5月以来还出现滴水现象,影响了她的生活。7月1日至2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天花板有腻子脱落痕迹疑似漏水
7月1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陆女士家里看到,她家中一个房间顶部有渗水的痕迹,在卫生间的天花板上也有两处痕迹较明显,甚至有腻子脱落的痕迹。在陆女士出示的一段视频中,记者看到她家里的卫生间天花板上有一些水珠。
陆女士说,她是2019年购买这套房的,卫生间的顶上是二楼业主的卫生间。房屋比较老旧,建成使用至今已近40年。刚买房那时,她就已注意到上述渗水痕迹。由于是老房子,她与楼上业主协商无果后,见情况未恶化,也就未再理会。
今年5月底,她家卫生间天花板上开始出现滴水现象,由于卫生间里有需要插电的马桶和纸巾等物品,不断滴水会有安全隐患,而且会打湿纸巾等用品,这些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
陆女士又找楼上的业主谢先生协商,也向社区等部门反映过此事,但是谢先生认为不是他家漏水造成的,社区多次调解也无果,导致问题悬而未决。
楼上业主认为不是漏水而是水汽造成
记者找到楼上的业主谢先生。
谢先生说,他这套房子长期出租给他人居住。“这房子建成近40年了,容易受潮,我与社区工作人员近期去过陆女士的卫生间查看,未发现滴水情况。我认为,漏水的痕迹是长期的水汽接触水泥层或腻子层后潮湿脱落造成的。”谢先生说,6年前,从陆女士买房那时开始,他就表达过这一看法。
他表示,他还在他家的卫生间地面做过一遍防水处理,所以他不认为是他家里出现了漏水。他建议陆女士使用防水性的涂料进行处理,但陆女士不接受。
柳北区解放街道祥和社区一名调解员表示,社区今年6月联系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曾到陆女士家里查看,未看到卫生间有滴水的情况。后来多次调解,双方意见都无法统一,导致调解失败。
律师建议通过司法鉴定确认是否漏水
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维表示,“楼下疑似出现漏水的痕迹,楼上不承认”这类情况较为常见,若双方均不认可对方的说法,可以由一方起诉到法院,然后再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法院会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这笔费用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然后再由败诉一方按比例支付。
韦维表示,对于陆女士遇到的情况,可采用上述办法到法院处理。经过鉴定,如果是楼上漏水造成的,则楼上业主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果是房屋质量如建筑结构出现问题造成漏水,则可协商共同出资处理;如果鉴定结果显示问题不是楼上漏水造成的,那么陆女士需要自行出资维修。
韦维还提醒,如果楼下邻居发现漏水问题,且确实是由楼上的房子漏水造成的,建议楼上的业主与楼下邻居协商解决或自行进行修复。否则在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楼上业主被楼下邻居起诉到法院,结果可能不只需要维修,楼上业主还需要承担漏水损坏楼下住户其他物品的赔偿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