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杨好好
晚报讯 司法拍卖岂是儿戏。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担保物权案司法拍卖环节的竞买人采取预告罚款、拘留措施,督促其履行完毕缴纳竞拍尾款的义务,维护了司法权威,降低了法院执行成本,保障司法拍卖各方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预期引导作用。
据悉,柳城法院依法通过淘宝网拍卖被执行人位于柳城县大埔镇的两宗门面。买受人刘某参与竞拍并以最高价竞拍成功,成交价款876197元。在成交当日,法院收到保证金50000元。
但是缴纳尾款的期限届满后,买受人刘某对缴纳尾款采取消极态度,既对法院的催缴电话不予理睬,又拒绝进行任何形式的表态。于是,执行法官对103条竞价记录进行分析发现,虽然刘某共竞价7次,并非频繁竞价,但是其倒数第二次竞价为683697元。在其最后一次竞价前,本案存在较多的其他优质的潜在竞买人。如当时买受人理性竞拍,本案仍然存在其他竞买人高价成交的可能,柳城法院因此判断买受人刘某存在恶意竞拍。
“你至今没有缴纳尾款到指定案件子账户,不仅逾期缴纳尾款,还涉嫌恶意竞买,可能引起被处以个人10万元以内的罚款惩戒,并没收保证金的严重法律后果。”承办法官向刘某发送短信,并要求其到庭说明情况。买受人刘某收到短信通知后,到柳城法院签收了限期缴纳尾款通知书以及罚款、拘留预告书。
在法院内,承办法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刘某的行为进行法律风险提醒,同时出示了法院掌握其恶意悔拍的证据。
在司法威慑下,刘某经过权衡利弊,最终在指定期限内向柳城法院相关案件子账户足额缴纳尾款8261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