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
晚报讯 昨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再次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征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6日,征集范围为柳州市区(含柳江区)、柳城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住房,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我市自2024年起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现向社会再次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市区(含柳江区)项目由市本级收购主体广西柳州市文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收购,柳城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项目可按有关规定自行选定该县收购主体实施收购。
在收购价格上,如收购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收购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由收购主体与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确定。
收购房源将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房,相关手续齐备,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房源所属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
有意参与征集的房地产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送达资料。市区(含柳江区)项目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咨询,柳城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项目可向当地住建部门咨询。参与征集的房地产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以及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