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杨好好
近日,市民赵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她购买的理想牌新能源汽车发出异响,经过几次维修也无法解决这一问题,而商家对她的补偿未达到她的预期,她提出退车的诉求也遭到了拒绝。
车主:新车异响修了几次都没解决
赵女士介绍,2024年9月,她花费27.38万元购买了一辆理想L6MAX新能源汽车,提车当天便发现车辆的后窗玻璃发出异响。“我曾怀疑是路过颠簸路面的撞击声,也怀疑是车辆后备箱存放的东西碰撞产生的声音。”赵女士表示,在排查外部原因无果后,她不得不质疑,是车身内部出现了问题。
于是在去年10月,赵女士首次将问题反映给理想汽车柳南服务中心(汇轮路临时店)。维修完毕后,异响暂时消失,可1个月后,异响再次出现了。赵女士再次报修,维修人员加装了静音棉,但异响问题仍旧存在。
今年6月6日、16日,理想汽车南宁店以及北京总部均派人来检修车辆,这才发现是车辆后半部分有焊接点焊接不均匀,导致车辆夹层有空隙,车辆在运动时产生共振导致玻璃发出异响。
“他们要把车辆拆开重新焊接,我不同意这样的维修方法,毕竟车辆并未发生事故。我质疑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赵女士说,车辆前前后后有过约6次维修,她与商家多次协商之后,对方表示只能向她给付一张价值2.5万元的油卡。面对这一说辞,赵女士很是无奈,她说:“我的实际用车环境并不需要高频率加油,油卡也只能打折售卖,这份补偿并未达到我的预期。”
赵女士提出自己的诉求,即由理想汽车赔偿5万元,双方签订互不追究协议;或者作退车退费处理。不过理想汽车并未同意。基于此,赵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监管部门最终以调解失败结案。
商家:车子异响非质量问题
7月18日,记者陪同赵女士来到城中万达广场理想汽车的销售点,见到了销售经理覃先生。覃先生表示将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并对赵女士进行了安抚。
7月22日,记者到鱼峰区西江路理想4S店,采访到售后相关负责人黄先生。黄先生表示,赵女士车辆出现的问题确实需要进行焊接处理,但这个情况并非质量问题,不符合三包条件,理想汽车无法同意退车。
而对于赵女士提出的5万元补偿,黄先生表示已超出能力范围。“车辆本身是个工艺制品,有良品率和次品率,不能说车辆有问题出现,车商就要赔钱,这不符合规定。”黄先生建议,赵女士若坚持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并由法院判决双方该如何正确处理本次事件。
目前,赵女士已拟好起诉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经营者要主动证明不存在质量问题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王歆律师表示,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据此,赵女士在该汽车销售公司处购买的机动车出现异响,应由该汽车销售公司举证证明该异响不属于汽车质量问题,但该汽车销售公司并未提供相关证据,因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赵女士的车辆异响问题是否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的退车条件,核心取决于“同一质量问题的累计修理次数是否超过4次”或“累计修理时间是否超过30日”,若能证明上述任一情形,赵女士有权要求退车;若无法证明,还可以根据《三包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异响属于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或“故障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规定,来要求退车,否则退车诉求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若赵女士的车辆不符合《三包规定》的退车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赵女士可主张商家继续履行修理义务直至问题解决,并要求承担修理期间的交通费用补偿(若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或第6日起提供备用车,同时主张因故障造成的其他合理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