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斌 通讯员 邓湖广
晚报讯 7月25日,城中区河东私营经济开发小区的一栋民房里,有人不仅违规存储燃气,还偷偷地给满罐的燃气瓶“瘦身”,“抽气”灌装牟利。
不久前,有市民向执法部门举报,河东私营经济开发小区一栋民房有人进进出出运送燃气,市民怀疑那是个“黑气点”。执法人员对该栋民房进行巡查蹲守。7月25日下午5时许,一男子用电动自行车载着两个燃气瓶回到该处,正当他打开房门搬运燃气瓶时,蹲守的执法人员上前向他亮明身份,询问情况并开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民房一楼被分隔成一室一厅,乍一看并无异常,但在一个房间内,执法人员发现堆有多个燃气瓶,现场还摆放着一把秤、分装燃气的管阀,秤上放着一个连接着分装胶管的燃气瓶,刺鼻的燃气气味弥漫。种种证据显示,该男子存在涉嫌私自灌装燃气的行为。
“你怎么会有那么多工具?是不是在私充液化气?”执法人员立即取证,询问该男子。
男子如实交代其中“玄机”——他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动起了给燃气瓶“瘦身”的歪主意,即从每瓶液化气里抽取一小部分燃气,灌装到空瓶,然后进行转卖。大约10瓶的满装液化气经过“瘦身”,可多“变出”1瓶液化气,按照当前燃气市场价,至少能多赚120元。
“每瓶液化气抽出一小部分气体,仅凭手感很难察觉;如果消费者不专门去称量,几乎很难发现。”执法人员表示,更重要的是,私自分装燃气存在极高的安全隐患,哪怕有一点点火星,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用钢瓶相互倒灌液化气的,将会被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证据保存,并提醒市民如果发现身边有“黑气点”,请立即向执法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