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日作出的(2025)民特8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如下:周滨,男,1979年9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4502************10,经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为双相情感障碍,评定其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判决如下:周滨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周滨的监护人特委托本所发布本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经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与周滨实施的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大额交易、财产处分、借贷等),均可能无效。
特此公告!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