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威
晚报讯 7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经调查,今年7月25日因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的韦某,近日被消防部门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7月25日15时许,柳城县冲脉镇冲脉村瑞村屯一砖厂的脱硫塔发生火灾,所幸被消防员及时扑灭,未造成较大影响。
据消防监督员调查,该砖厂脱硫塔已废弃多年,砖厂老板为消除风险,想将其拆除后出售,于是与收废品的马先生签订了设施转让合同,并约定现场施工由马先生一方负责。在拆除废旧设施时,马先生联系了作业人员韦某对该设施进行氧割。韦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也未获得任何批准的情况下,对脱硫塔进行氧割。不料,氧割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了周围可燃物。韦某发现后实施了扑救,但火势较大,他只好撤离并拨打119求救。
消防部门事后依法立案调查,认定操作人员韦某违反相关规定并引发火灾,但情节较轻,根据相关规定对他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防监督员提醒,电焊切割等属于特种动火作业,具有高温飞溅的特点,若操作不当或防范不到位,极易引发火灾。从事这类特种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操作前向相关部门报批,获准后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