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杨好好
晚报讯 10日下午,市民杨先生向记者反馈,在关于韦女士购买的罐装燃气出现缺斤少两的报道(详见本报8月6日04版)刊登之后,柳州桂中燃气有限公司主动与他取得联系,最终表示愿意补偿89瓶罐装燃气。
“前两年就遭遇过罐装燃气缺斤少两问题,没想到今年这个问题还出现。”杨先生表示,他在索赔无果后,花了5000元找网络写手在微博平台上对事件予以曝光,“我的本意是想引起该公司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也希望网友能够对这个现象进行监督。”
记者了解到,韦女士门店自去年10月开业至今年8月,先后订购了52瓶罐装燃气,在此现象出现后,韦女士和杨先生原本只想要索赔50瓶罐装燃气,但杨先生在微博平台付费曝光后,他们的诉求相应地增加了额外赔偿5000元。记者将此诉求告知柳州桂中燃气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韦先生予以拒绝。
直至8月10日,杨先生告诉记者,后来柳州桂中燃气有限公司以及涉事门店主动联系到他,表示愿意向他给付50瓶罐装燃气;至于5000元的新增索赔款项,则按照罐装燃气每瓶126元的价格,折算成39瓶。“我也有使用罐装燃气的需求,这次他们对事情有所重视,我也愿意继续在他们家进货。”杨先生表示,双方约定后,涉事门店将89瓶燃气的费用转给他们的另一家店,由涉事门店以后完成配送。
杨先生说:“感谢‘柳报维权哥’的帮忙,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