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日报社主管主办 国内统一刊号: CN45-0020 爆料热线:15877281116 15877281117






2025年09月16日

《租赁电动自行车占道经营导致市民停车难》有续闻

占道租车商家被罚款900元

商家占道租赁电动自行车。

○○全媒体记者 李斌

9月12日,记者从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近期加强对青云民生市场周边路段占道经营的劝导、整治力度,一占道经营商家经多次劝导仍屡教不改,被该局依法处以罚款900元。执法部门此举释放出城市管理将贯彻“罚教结合+刚性约束”的强烈信号。

1.占道商家屡教不改被处罚

8月28日,本报05版以《租赁电动自行车占道经营导致市民停车难》为题,报道了青云民生市场附近商家占用人行道出租电动自行车的乱象。

9月11日上午10时许,执法人员巡查至小南路银龙大厦附近时,看到人行道的公共停车位内停放着12辆款式统一、车身上张贴有租车广告的电动自行车。而出租电动自行车的商家覃某,此前因为占道经营,被执法人员多次劝诫教育,并普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自行整改。然而,覃某并没有按要求整改。

鉴于覃某屡教不改,执法人员果断采取了强制措施,依法对其摆放在人行道上的12辆电动自行车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并开具行政执法文书,要求覃某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

当天下午,覃某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主动承认错误,接受了被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并表示以后将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不会再有占道经营行为。

除了青云民生市场,9月以来,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整治行动2次,依法拖离占道经营车辆28辆,坚持还路于民,巩固整治成效。

2.网友支持执法呼吁严管重罚

“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将上述事件报道后,引发众多网友热议。记者梳理评论发现,大部分市民认可、支持执法人员的处罚决定,有部分网友还认为处罚力度太轻、违法成本太低,呼吁执法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网友“雷鹏”说:柳州有很多地方也存在类似情况,希望执法部门行动起来,对占道违停的车辆该抄牌就抄牌,对电动自行车占道违停的该拖走就拖走。

网友“OKOK知道了”表示:好!这次要为城管点赞!既然要做租车生意,商家就应该提前找好停车场或者租个够大的门面,而不是占用公共资源来给自己谋私利,希望执法人员多巡查、多监管,严惩违法,还路于民。

一些网友反映,在柳北区八一路、柳南区飞鹅路、鱼峰区江滨公园附近,也存在商家占用人行道出租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希望执法部门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对占道经营、阻碍行人通行的商家予以重罚。

3.刚柔并济执法 保障城市秩序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对于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执法部门已着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刚柔并济的执法手段,保障城市环境秩序。

“针对近期我市有商家占用人行道出租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为依法依规保障市区城市容貌秩序,执法人员对商家采取宣传引导、教育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既给商家留出整改的机会,也保障市民正常的停车需求,防止城市公共停车位资源浪费的现象发生。”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商家屡教不改,多次占用人行道或盲道,影响市民正常出行,执法人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柳州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执法部门可不予以处罚;若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情节严重,执法部门除责令限期整改,还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违法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5-09-16 《租赁电动自行车占道经营导致市民停车难》有续闻 2 2 柳州晚报 content_352952.html 1 占道租车商家被罚款900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