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三月三”假期,市民冼女士一家开车回老家象州,在从泉南高速转往柳北高速的匝道上,遇到一名驾驶奥迪A6小轿车的中年男子,打着车没油而身上又没钱的幌子,找他们借200元加油救急,并承诺到公司就还,出于好心,他们就借了,结果可想而知——被骗了。近日,“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对此事进行了关注,当即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生活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网友热议:
希望警方追查到底
有网友认为,“骗子利用人们的善良来行骗,真的很可耻,但善良并没错,错在骗子太狡猾。”“一次200元,一天可能就是几千元了,希望交警部门能够打击此类高速诈骗!”
有网友表示也遇到过,他很理智。“我遇到一个女的开豪车停在匝道上拦车,说车没油了要找我借钱加油,想想我开十万元以下的车,她开几十万元的车,赶紧开车走人”“开高档车借钱,大多是骗局,提醒司机不要急于借钱给对方。可以先查看车辆的油表,如果真是没油了,可以陪对方去加油站加油,或者帮对方报警求助。”
有网友更是指出,“一路都有摄像头可以追踪骗子的车牌号码找人,如果车牌是伪造的,那就更加要追查到底,相信骗子诈骗不止一两次了……”
使用豪车作案
更具蒙蔽性
开豪车在高速路上借钱加油,这不是最近才有的,而算是老套路了,但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新闻媒体报道有司机被骗的经历。在“柳报维权哥”对此事进行披露后,陆续有多名网友反映,他们在高速路上也遭遇了相同的骗局,有的被骗了100元,有的被骗了500元。事发地有多处,如从泉南高速转往柳北高速的匝道上、柳州往凤山高速的匝道上等。这些不法分子中有男有女。
老套路仍能屡屡得手,究其原因,无非是不法分子利用大家的善良,并且在行骗时花招用尽。比如,驾驶的车辆一般都是豪华品牌的汽车,这样比较有欺骗性和蒙蔽性,会让被骗的司机产生“人家开这么好的车,还会骗你这点钱”的错误心理。
冼女士说,她爱人当时就是这么认为的,这才放松警惕借了钱。另外,行骗的数额不大,一般100-500元不等,这样容易骗到手,就算被骗的司机,最后发现被骗了,也不会因为几百元而报警。
今天是没钱加油,明天很可能就是没钱交过路费,甚至没钱充话费……面对这些形形色色的骗局,我们该如何防范呢?
22日下午,记者从广西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了解到,该队尚未接到类似报警,并提醒广大司机,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各类突发情况,应当拨打“12122”报警电话或者“96333”服务电话,不要随意在匝道或应急车道上停车。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人与人交往时不要有伤害他人的念头,但要多多提防他人的算计。交警部门提醒,助人为乐是好事,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凡涉及钱财的都要谨慎对待,如果不幸遭遇欺诈行为要及时报警处理。
律师:已涉嫌诈骗
不法分子在高速路上假借车辆没油而借钱不还的行为,算不算诈骗行为?记者就此咨询了柳报维权哥特聘法律服务单位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敏。
吴敏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若不法分子,以相同的欺骗手段向多人“借钱”不还,并占为己有,金额累计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等级的,则涉嫌构成诈骗罪。
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