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开发建设位于鹅山路三区 1号中房柳铁新城规划总平曾于 2023 年5月18 日经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我司因市场需求,向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拟将中房柳铁新城规划总平图进行调整。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为:一、将2号地块12#楼的使用性质由办公调整为酒店。二、因12#楼使用性质不同,相应调整车位配比。12#楼客房共200间,经重新计算本地块所需的机动车停车位,根据《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酒店客房部分机动车位按0.5个/客房(旧区),非客房部分按1个/100m2,本地块应需机动车位359个,相应调整指标表中的备注栏说明:由“本地块共需427个机动车位,预留101个机动车位给1#地块”调整为“本地块共需359个机动车位,预留160个机动车位给1#地块”。
三、经重新计算本地块所需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根据《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酒店客房部分非机动车位按2个/客房(旧区),非客房部分按8个/100m2计,本地块应需非机动车位915位,相应调整指标表中的备注栏说明:由“本地块共需1042个非机动车位,剩余828个非机动车位位于3号地块”调整为“本地块共需 915个非机动车位,剩余745个非机动车位位于3号地块”。四、3#地块因2#地块非机动车位数量调整,非机动车位数由2146个调整为2130个,相应调整指标表中备注栏说明:由“本地块共需1385个非机动车位,其中761个非机动车位为2号地块”调整为“本地块共需1385个非机动车位,其中745个非机动车位为2号地块”。非机动车位减少16个。五、总指标表中,非机动车位由9220个调整为9204个,地下总非机动车车位数由5669个调整为5653个。
除以上外无其他调整。
调整后的规划总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经济指标不变。修改后的规划总平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3日,按程序将拟调整的中房柳铁新城规划总平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拟召开听证会。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委托代表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向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地点:中房柳铁新城项目
中山东路24号大门两侧公示栏
网站:http://lz.gxdlr.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3日。
特此通告!
柳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