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罗妙)近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新增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目录药品的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将75种国家谈判药品新增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已全面落实政策调整,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总数达147种,群众门诊用药将更加便捷、经济。
据介绍,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主要针对适合门诊使用、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临床可替代性低且患者急需的特殊药品。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相关药品时,不设起付线,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支付比例为:居民医保50%,职工医保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居民医保4万元、职工医保8万元,相关费用计入当地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新政策让我看病负担减轻很多。”居民医保参保人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因患病毒性肝炎需长期服用“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片”,该药年度报销限额从2000元提高到4万元,大大缓解了经济压力。
市医保中心医药管理科科长刘文文介绍,本次新增的75种药品中有53种原属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以慢性肝炎常用药“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片”为例,该药纳入单列支付范围并列入“双通道”保障药品管理,既优化了购药流程,又提高了报销待遇。
据悉,经此次新增调整的75种国家谈判药品中,有44种适用于门诊治疗的罕见病药品,惠及多发性硬化、发作性睡病、低磷性佝偻病等34种罕见病患者群体。目前,我市已建成电子处方流转系统,27家“双通道”定点药店覆盖五县五城区。参保患者可凭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通过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自主选择就近购药点,并享受“一站式”医保即时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