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见习记者 冯浩
晚报讯 9月16日,本报03版以《飞鹅路围栏被私拆,工地竟成“停车场”》为题,报道了飞鹅路飞鹅商城前的施工围栏被拆开,形成两个出入口,车辆私自进入围栏内停车一事。
负责管理该施工场地的是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日,记者致电该公司工程部,该项目负责人徐先生告诉记者,19日,工作人员对拆开的围栏进行了修复,张贴了有关标识。
20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围栏附近看到,从飞鹅立交桥下到飞鹅路方向的施工围栏又处于被拆开状态,呈现一个出入口。不少车辆停在围栏里的空地上。地上已无围栏碎片。
现场不远处,记者看到了一整块被拆下来的围栏,围栏上还张贴有“禁止翻越,禁止停车”的标识和标志。
“停车在这里是不文明的,他们可能是为了方便去附近的商城购物。”市民张先生认为,不少市民在此停车是为了图方便。记者看到,不少市民通过围栏横穿马路。“面对车流量较大的飞鹅路,这样过马路也不安全啊。”附近居民说。
“我们已经维修过很多次了,但是这种不文明现象还是会发生。”徐先生介绍,围栏内的路面正在计划建设恢复交通道路,“因为现在该路面还未达到车辆行驶标准,所以暂时对该路面进行封控,这里不是停车场,请市民遵守规则。”徐先生说。
据交警部门介绍,施工围栏内的场地还没有正式移交给他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