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威
近日,市民宁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她于9月21日在柳南区广汽路一家汽车销售店全款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由于未能顺利提车,与商家协商退款。商家同意退款,但截至昨日,退款仍未到账。
1 消费者:全款购车后未能提车
11日上午,记者来到宁女士购车的汽车销售店,从该店一名负责人处了解到,9月20日,宁女士经熟人介绍到店了解车辆情况。9月21日,宁女士决定购车,并缴纳了7万多元的购车款,全款购买一辆全新的新能源汽车。
宁女士说,她购买前咨询过汽车销售店销售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有车,可以马上交付”,但她交钱后却未能提车。于是,她在9月23日向汽车销售店提出退款的要求,销售人员向宁女士转达了汽车销售店负责人同意退款的信息,并表示已帮宁女士办理了相关退款手续,退款预计10月7日到账。
“说是10月7日会到账,结果10月7日我未收到任何退款,直到10月10日也未收到,不知店方是什么情况。”宁女士说,她为此还拨打12315进行了反映,希望汽车销售店能够尽快退款。
2 汽车销售店:退款需走流程 将尽快转账
该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宁女士的反映后,向他们了解了相关情况,并督促他们尽快退款。双方虽然没有签订购车合同,但他们会按口头约定,给宁女士退回全部的购车款。宁女士退款的申请已经批准,但财务方面需要完成审核流程才能转账;又因为国庆节假期销售工作比较繁忙,所以需要多个工作日走流程。
对于宁女士提出的退款何时到账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将在近日办理。
汽车销售店为何未与宁女士签订购车合同?该负责人说,因为宁女士是熟人介绍的,所以没有签合同。在宁女士提出退款的要求后,公司方面也未有异议,只是希望宁女士能够等一等,他们会退还这笔购车款的。
3 律师:购买大宗商品应签订书面合同
“柳报维权哥”特聘法律服务单位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敏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不等于没有买卖合同关系。宁女士与这家汽车销售店实际已经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在这个关系里,任何一方都不能以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撤销交易。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交易,并协商好具体款项的处理。宁女士与该店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店方应及时退回相应款项。
吴敏说,在买卖合同关系中,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关系。如买方要解除关系,需要征得卖方同意,否则合同关系不能解除,买方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吴敏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前,应深思熟虑,一旦发生交易,产生买卖合同关系,就不能再轻易退出。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以维护双方的利益都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