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下半夜会排放异味废气,但以前的监测数据显示满足排放标准,希望有关部门针对夜间排放废气情况重新监测。”近日,柳北区万科城居民向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督察组信访交办件后,第一时间进行紧急部署,抽调执法力量开展调查核实。
当天凌晨1点,执法检查组兵分两路,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深入调研,对柳钢进行执法检查与监测。在柳钢车间,执法一组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台账记录等方面进行调查,重点调阅了柳钢主要污染源废气排放口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现场排放和历史排放数据,未发现有超标现象。
执法二组联合第三方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柳钢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同时,在万科城居民小区周围分别布点,监测万科城小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柳钢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万科城小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有关规定。
次日,执法检查组按照“受理-转办-办理-回复-跟踪”信访交办件闭环程序,将检查结果同步反馈给督察组整改办公室。后续将继续强化对柳钢的监督,督促和指导其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加快绿色发展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根据安排,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3年10月9日—10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2—2665617,专门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A029号邮政信箱。
市生态环境局后续将持续聚焦督察组交办和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热点难点区域线索案件,坚持排查到底、跟进到位、回应到点,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从严从速从实办理环境信访交办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沈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