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乐水
近日,四川恶犬咬伤女童一事热度居高不下,本报刊发了3篇题为《遛狗不拴绳 后果很严重》(详见10月19日03版)《考验怎么养 更考验怎么管》(详见10月25日03版)《管理的痛点在哪里?》(详见10月27日05版)的报道,引起不少网友关注和热议。公众之所以对该事件如此关注,不仅是担心女童的伤势,更是因为此类事件的发生并非孤例,因而产生焦虑。这也说明,文明养犬不仅仅是道德与文明的问题,更是社会治理问题。对日常遛狗不牵绳的陋习,不能再纵容了!
遛狗牵绳,不过是举手之劳,但为何这样的小事却成为难以治理的不文明行为?笔者在日常观察中发现,部分养犬人士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全然不为他人着想,常见的说辞无外乎“我的狗从来不咬人”“我的狗不会乱跑”等。殊不知,这正是缺乏法律意识、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体现。
文明养犬,根在法治,关键在人。实际上,柳州在2020年印发并实施了《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但从约束力和执行力来看,收效并不大。不文明养犬行为暴露出城市管理存在“真空地带”,如执行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从而让部分不文明养犬人士钻了空子。在笔者看来,应依法养犬,用法治系上“消失的狗绳”!
“依法养犬”需要把养犬管理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层面,做到有法可依。这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起一套科学且完备的监管体系,如对犬只的饲养、登记、免疫以及禁养的种类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要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管理范围和职责,做到严把关、严治理。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此外,还应该将管理常态化、日常化、长效化,下沉到基层,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找到执法的平衡点。
“有法可依”也要注重管理的精细化、柔性化,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要妥善处理与养犬群体的关系,动员多方力量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这可以减少执法成本,也体现了一座城市的人文理念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