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冯浩
近日,家住城中区桂中大道阳光100城市广场29栋的业主周先生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该楼栋为商住综合楼,1楼多为餐饮商铺。商铺时常散发刺鼻的油烟味,甚至在半夜发出噪声,给附近业主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尽管物业工作人员曾多次与商铺协商,但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1 店铺:采取整改措施
6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一家粉店正在营业,其排烟管道暴露在外。“排出的油烟味真让人受不了。”周先生说。
该粉店店主莫先生说:“物业和环保部门都来过了,我们也整改了。为了不影响楼上业主,现已购买油烟净化器。”莫先生还表示,他已将原来直接向外排放的排烟管道封口,并保证不再使用。另外,油烟净化器附近的窗户也被封起来了,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油烟扩散。
此外,附近一家汤包店和一家烧烤店被业主投诉存在夜间扰民行为。记者走访了解到,这两家餐馆都曾被警方上门提醒夜间经营要控制音量。
7月2日,汤包店店主廖女士告诉记者,该店营业时间为下午5时至次日凌晨3时,目前她已在餐桌上张贴“禁止猜码和大声喧哗”的提示语,并且要求店员注意提醒大声说话的顾客控制音量。烧烤店店主刘先生也表示,今后将加强店铺管理,对顾客发出噪声的行为及时劝阻,避免扰民。
2 物业:积极协调监督
阳光100城市广场物业负责人梁女士表示,物业方接到29栋业主的投诉后,近期已多次到现场与商户进行协调,提醒注意油烟排放问题,并监督店铺负责人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尽量降低经营时产生的油烟。
“我们已安排工作人员定点巡查该区域,一旦发现大声喧哗的行为将予以劝阻。如劝阻无果,将报警处理。”梁女士说。
梁女士还表示,根据《阳光100城市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不管是住宅楼还是商住楼,业主都应妥善处理排污、噪声等方面问题,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希望有关部门也能介入,我们会积极配合,一起将业主的烦心事解决。”梁女士说。
3 律师:生活受影响可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
“柳报维权哥”特聘法律服务单位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维表示,小区楼下店铺有人大声喧哗、猜码至凌晨的行为构成扰民。附近业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受油烟影响的业主可以与店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局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据悉,周先生已将此类问题向市生态环境部门反映。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已要求半夜发出噪声的店家规范经营行为,缩短经营时间,尽量控制顾客大声喧哗等行为。若整改后仍有噪声,市民可联系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