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
“我交的是诚意金,又不是定金,凭什么不给我退?”近日,市民韦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她在柳北区某农贸市场看中了一个商铺,就给销售方交了9000元的诚意金。然而,因各方面原因,最终商铺并未成交,双方也未签署合同,可销售方却迟迟不将诚意金退还给她。
韦女士说,她在柳北区一新开的农贸市场看中了一个商铺,经与销售人员沟通,她于今年1月2日向销售方交了9000元的诚意金。当时销售人员称,如商铺不成交,诚意金可以退。此后,因商铺价格等各方面原因,她决定放弃购买商铺。于是今年1月15日,她申请退回诚意金,当时销售方财务人员称15个工作日后给她退。
等了1个多月,除去春节放假那几天,15个工作日早过去了,韦女士未收到退款。她找到销售方,结果被告知她交的诚意金已被转为定金,也就不能退了!韦女士说:“我没有答应转为定金,也没有签合同,销售方没有理由不给我退!”
1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商铺销售方相关负责人刘先生。
刘先生表示,正常情况下,客户交的诚意金都是可以退的。可韦女士从去年7月就前来看商铺,他们一直热情接待。在韦女士交了诚意金后,销售人员按照韦女士提出的价格帮忙申请,并得到同意。当时,韦女士还同意将诚意金转为定金。尽管后来韦女士未按时交定金,但他们已开具了将诚意金转为定金的收据,并且打电话让韦女士来拿,但韦女士迟迟不来拿。在这种情况下,韦女士以前交的诚意金自然不能退。至于韦女士所称的财务人员答应15个工作日退款,这只是财务人员告知她,在正常情况下申请退回诚意金的时限而已;而像韦女士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正常情况”。
不过,经过交涉,销售方于19日下午将9000元退回给了韦女士。
记者了解到,在商业活动中,诚意金的交付很常见,像购房、预订商品或服务时,不少商家都会要求消费者先交诚意金,这是一种双方表达合作意愿的象征性款项。那么诚意金究竟能不能退呢?
“柳报维权哥”特聘法律服务单位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敏表示,如果消费者交付的只是诚意金,双方并未签订正式的合同,且没有约定诚意金转化为定金的情况,那么消费者就有权要求退还诚意金。当然,如果双方之间有其他约定的,那就根据约定来处理。
吴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交付诚意金前,要与对方明确诚意金的性质以及退还的条件和方式,最好能以书面形式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遇到诚意金不退的情况,消费者可先与对方协商,如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