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冯浩 杨好好
3月19日,本报05版以《是“出路”还是“套路”?》为题,报道了万象城的“福克斯健身”(以下简称福克斯万象店)发布闭店通知,计划将所有会员会籍和未消费完的会员卡、剩余课程统一“迁移”到城中万达广场的“福克斯啵呤啵呤健身”(以下简称福克斯万达店)。此举引发众多消费者不满。
1.消费者要求退款却被收服务费
“现在可以退费了,但店家要扣一部分服务费。”报道刊发后,曾在福克斯万象店充值健身卡的消费者张女士(化名)联系记者说,经协商,该店同意退款,但需扣除15%的项目服务费。还有两名消费者也向记者反映遭遇同样情况。他们纷纷质疑:明明是健身房违约,为何还要扣会员退会的服务费?健身房以会员主动退会、无法履行协议为由,引导顾客主动申请退卡,这不是在把责任推给消费者吗?
此外,张女士提供的福克斯万象店与顾客签订的合同显示:本中心如因迁址或设施调整,本中心有权转移会员至其他会所,但须提前30日通知受影响的会员。会员有权选择转移至最近的其他会所或其他会员选择的会所,除因无邻近之会所可供选择之外(指20公里范围内),但会员不得因此原因请求终止会籍或退款。
对此,张女士直言:“这难道不是霸王条款吗?”记者就此咨询了张女士的代理律师覃女士,她认为该条款属于显失公平。
2.店内工作人员认为店家收服务费合理
4月17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福克斯万象店,又多次尝试联系福克斯万象店负责人,却始终未能取得联系,只见到了店长林女士。
在谈及福克斯万象店闭店是否对消费者构成违约时,林女士表示,店内仅仅是将消费者转移到福克斯万达店锻炼,而非转移至较远的区域,并且新店也会相应做好会员的安抚工作,与会员的退费诉求达成合意。
林女士表示,面对消费者的退费诉求,店内实行“有一起解决一起”的方法,不过也要区分会员卡的种类,诸如部分会员卡仅剩2个月使用时间,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收取15%的服务费是否合理?针对这一问题,林女士说:“店内就算收取36%的服务费都是合法合规的。”记者质问这是依据哪条法律规定,林女士当即表示不再接受采访。
记者通过企查查App发现,福克斯健身品牌由南宁市福克斯健身体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公司)运营,福克斯万象店的登记名为柳州市文欧体育健身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人员构成共有4人,其中3人为南宁公司的股东。但是南宁公司登记电话号码已为空号,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该公司,已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外,该公司存在15条司法案件信息。
3.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注意避坑
当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
该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支付的合理费用。
此前广西消委会曾通报过一起典型案例,当事人黄女士在某公司的一处培训地点接受舞蹈培训,但不久后该公司停用了该地点,要求黄女士另选新的地点,并且拒绝黄女士以场地变更为由解除合同或者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单方面变更培训地点,使黄女士获得服务的时间和交通成本明显增加,导致黄女士就近学舞蹈的目的不能实现,应支持其解除合同的诉求。
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不仅要注意商家的资质、信誉,还要明确合同中关于地点、时间、内容等约定,评估地点变更是否会给自己造成明显不便,在保留好消费凭证的同时,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