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杨好好
近日,在城中万达广场一带经营一家宠物店的潘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市民贾女士将她的宠物猫寄养在店里,但寄养过程中宠物猫旧病复发,她自掏腰包救治宠物猫后,贾女士却表示自己不再继续饲养了,并且拒绝支付寄养费。
潘女士介绍,7月8日,贾女士带着宠物猫“可乐”来到店里寄养,她与贾女士达成口头协议,宠物猫寄养费为每日38元。7月23日,她在店内发觉“可乐”精神萎靡,吃喝也不规律,便将它送往宠物医院。医生诊断后,确认“可乐”尿闭症发作。
“当时贾女士和她丈夫不在柳州,我只能自费为小猫救治,前后花费了3000多元。”潘女士说,没想到,7月26日,当她将治疗费用告知贾女士时,对方却表示,这是“可乐”的旧病,此前医治后已康复,如今再次发作,贾女士不忍宠物猫受苦,决定对小猫采取“安乐措施”。
“尿闭症是可以救治的。”潘女士说,她常年有救助动物的习惯,故而在听到贾女士的这个说法时果断表示拒绝。后来贾女士及其丈夫回到柳州,她和他们就是否对“可乐”进行救治一事进行了沟通,初步达成的共识是:贾女士放弃饲养“可乐”,潘女士也不要求对方付医疗费用。
“我生气的原因,不仅有她对自己的宠物生病时的漠视,也有她事后想‘甩锅’给我的不讲道理。”潘女士出示了一条贾女士与宠物医院的聊天记录,内容显示该宠物医院询问“作为主人为何要抛弃小猫”,贾女士回答:“因为是在她店里出现的问题。”
基于此,潘女士仍坚持只向贾女士追要14天的寄养费532元,但一直遭到贾女士的拖欠,甚至贾女士还曾将潘女士的微信拉黑,拒绝沟通。
8月6日下午,记者与贾女士取得联系。
贾女士表示,双方在宠物医院协商当天,便已明确表示过不再支付寄养费,且该说法得到了潘女士的认可,不过并未形成纸质证据。记者将此说法向潘女士求证,潘女士称,协商当天是她与贾女士的丈夫沟通,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她不得不暂时同意。
8月7日,潘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她又与贾女士取得联系,最终贾女士向她支付了532元寄养费,小猫未来的权属归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