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
9月16日,记者从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广西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公告》(以下简称《补贴公告》),为进一步“促消费、稳市场、惠民生”,推动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决定自2025年9月15日起开展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活动: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可获1万元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可获1000元补贴。
补贴对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或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的购房人
《补贴公告》指出,补贴对象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的购房人或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的购房人。
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或车位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中记载的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首次登记备案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均需在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均含当日)。购房补贴申请主体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补贴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均含当日)。如补贴活动截止时间前(即2025年10月31日前)自治区补贴资金总额度(1.2亿元)使用完毕,则活动即时停止。
补贴标准:购房补贴1万元,购车位补贴1000元
补贴标准为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按每套1万元予以补贴,每套住宅可享受1次补贴,每个购房人可享受1次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的购房人,购买的新建商品房车位按每个1000元予以补贴,每个车位可享受1次补贴,每个购房人可享受1次补贴。
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以其中1名购房人作为申请主体申请购房补贴即可。同一购房人购买商品住宅补贴和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补贴不冲突,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
申请方式:云闪付App线上申请
申请方式为在云闪付App上进行线上申请,购房人通过手机下载云闪付App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时间截至2025年11月14日18时。审核通过名额已满或申请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请材料,此前已提交申请材料的购房人不可再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各市、县(市、区)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市、县(市、区)在8个工作日内按照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购房人在申请时填报的银行卡借记卡账户,同步推送短信提醒。未通过审核的,注明原因后通过云闪付App退回,购房人需重新修改和提交申请材料。
补贴资金先到先得
额度用完即止
根据《补贴公告》,本次补贴资金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
当剩余补贴资金总额度不足1万元时仅支持补贴车位。云闪付App申请界面将实时更新审核通过情况和剩余补贴资金总额度,补贴金额用尽或申请时间结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材料。补贴资金使用完毕,由主办方及时发布公告终止补贴。若补贴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金额,以申请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补贴为自治区级补贴,与各市、县(市、区)自行制定的契税补贴或购房补贴政策不冲突,可叠加领取。在9月15日前(不含当日)已完成网签或者备案,补贴活动开始后撤销网签或者备案,重新网签备案的购房人,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如购房人在领取自治区购房补贴后,发生需要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情形,购房人需先退回补贴款,方可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柳州市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获取方式
在申请补贴时,需要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
那么市民该如何获取该表呢?市房产交易所提醒广大购房者,有两种方式可领取:一是登录柳州市房产交易管理网(网址:www.lzfcjys.com),点击进入“查询打印中心”,选择“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打印”并输入购买房屋的合同编号、证件号码及验证码进行查询,最后点击“合同备案证明打印”即可下载保存“柳州市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二是购房人持身份证到市民服务中心南楼五楼柳州市房产交易所1号、2号窗口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