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杨好好
晚报讯 闭店前将会员转移至新店,还称之为会员权益升级?今年4月,福克斯健身房万象城店(以下简称“福克斯万象店”)曾发布过这样一则公告,消费者想要退卡却要被收取15%的服务费(详见本报4月21日05版),引发消费者不满。10月29日,“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了解到,一名当事人通过诉讼,已成功拿回14万余元的预付款。
此前本报报道,福克斯万象店闭店前出通知称即将在4月30日前闭店,届时店内会员和剩余课程将一并转移至城中万达广场的啵呤啵呤游泳健身(以下简称“万达店”)。有的消费者由于住得离万象城较近而离万达店较远,不愿多花时间到万达店锻炼,于是提出退费,却被告知需扣除15%的项目服务费。
今年4月中旬,市民曹女士想要拿回自己尚未在该店消费的14万余元预付款,但福克斯万象店的处理结果未能令她满意,于是她向法院起诉。
今年9月,鱼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以通知形式告知消费者权利转移,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按有关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而将预付式消费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消费者请求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除此之外,法院还认定双方签订的《会员入会协议书》中关于退费要扣除各项费用的约定,为无效格式条款。最终,鱼峰区人民法院判决福克斯万象店的两家关联公司向曹女士退还会员卡费、私教课程费14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10月28日,福克斯万象店把上述金额退还给了曹女士。

